浅析古代婚姻制度,男子真的能三妻四妾吗?一纸休书是真是假?

藤树先生 · 2024-11-26 16:23

从古至今,人们对于婚姻都是格外重视,只是在古代婚姻制度方面,很多人有一个知识误区。因为人们都觉得,在几千年的封建历史中,女子只能从一夫而终,男子可以三妻四妾。各种小说影视剧中的帝王之家、豪门贵族,似乎都有着众多的妻妾。古代的婚姻制度,真的如同电视剧中演绎的那样吗?

不同时期,婚姻制度全然不同

在不同的朝代,不同的时期,都有着全然不同的婚姻制度,所以先来了解一下,各种不同的古代婚姻制度。最早的原始社会并不存在婚姻制度一说,那个时候人们过着群居生活,所以早期阶段一直实行着原始群婚,无论与谁婚配都是毫无限制的。而中国最早的婚姻能够追溯到伏羲女娲的传说,所以这一阶段的婚姻就进入到了血缘婚阶段,血缘婚所指的就是只能在同辈之间通婚,但是这个同辈只能在家族范围里面选择,所以这种婚姻还叫做班辈婚,又或者是兄妹婚。

第二阶段的婚姻,导致了两性关系被限制在了整个家族内部。但是两个不同的家族之间会出现部落战争,又或者是家族斗争,那时候部落中的女子就成了一个部落的财产,所以他们经常被两个部落抢来抢去。这种将女子视为财产的不文明争夺,却让古人悟到了“优生优育”的原理。家族近亲通婚,总是会生出来一些畸形儿童、弱智儿童。可是当他们与这一些抢来的女子通婚以后,发现诞生的婴儿都是一些白胖健全的孩子,因此古时候一直流传着“男女同性,其生不蕃”这样的古话。

有了这一传统以后,标志着母系社会到来的族外婚开始形成,古人禁止在自己的氏族里通婚,想要娶妻生子,必须寻求其他部落的女子;而自己部落的女子,只能够嫁给外族,这种婚姻制度又称为普那路亚家族制。不过族外婚并没有彻底的实行,因为从古代的一些旧婚俗,比如“姐妹共夫、兄弟共妻”,甚至“兄终弟及、姐死妹继”能够看出,这些都保留着班辈婚的旧俗遗留。

在族外婚的影响下,两个部落之间经常会形成一男一女绝对生活的倾向,所以族外婚开始向对偶婚过渡。之所以会进入对偶婚,主要是人的感情在主导。选择对象时,人们更偏好于自己喜欢的对象,这种“偏好”所造成的结果,就导致了对偶婚的诞生。不过这个婚姻的出现,主要是为了向一夫一妻制阶段过渡。最早先的一夫一妻制,是为了当时的妇女专门设置的。可是随着母系社会的消亡,到了中国古代的父系社会,这种婚姻制度成为了压在封建社会妇女身上的一道沉重枷锁。不过这种婚姻形式,也是婚姻制度最终的确立,至此婚姻制度完整形成。

“一夫多妻”是真是假?

接下来就来谈一谈人们经常在影视剧中看到的“一夫多妻制”,其实整个中国古代,并不存在“一夫多妻”,因为我国古代真正的婚姻制度其实是“一夫一妻多妾制”。之所以会形成这种制度,其实就要牵扯到古代的宗法制度。在夏商时期,国王娶了很多的妻子,这些妻子又生下众多王子,可是当时的朝代不分嫡庶,就导致王子之间为了争夺王位,爆发了众多激烈冲突。为了避免这一现象,从周朝开始,就正式实行“一夫一妻多妾”,通过划分嫡庶来解决当时的王位继承问题,让整个皇室更加趋于稳定。

为了巩固古代社会正妻的位置,当时出台了很多严格规定,《周礼》中曾有记载:“王之妃百二十人:后一人、夫人三人、嫔九人、世妇二十七人、女御八十一人”,嫡妻永远只有一位,而且也只有皇后才能够具有,与帝王单独相处的资格,其他姬妾是否有陪伴帝王的资格,需要获得皇后的准可。从此以后,中国历代社会一直延续着这种婚姻制度,同时在不同的朝代,分别出台了维护嫡妻地位的法律。

《唐律·户婚律》中有记载,凡是家中有正妻而另娶妻者,男子要被判处徒刑一年,就是贬为奴隶服苦役;不仅如此,女方家如果知道对方有正妻,仍然将女儿嫁给他为妻者,也要接受当时的一等处罚;如果男子欺骗女方家与自己结成婚姻,就需要判处徒刑一年半,这个时候女方家不用承担责任,只需解除婚姻关系即可。甚至到了明清年间,对于“若有妻更娶者”,都需要除以账期,并且夫妻离异。有时候虽然看起来存在一个“多妾制”,但是底气的位置与尊严是不容挑战的。

古人的婚姻,讲究更多

古人想要结为夫妻,也有着诸多繁琐步骤,并不是两人名义上结为夫妻,就表示着这段婚姻能够成立,在中国古代社会,一段婚姻的最终确立,有着许多具体规定。以西周时期为例,确保婚姻成立主要有三个条件“父母之命、媒妁之言、婚姻六礼”,这三者缺一不可。《诗经》中曾写到,“娶妻如之何?被告父母。”,一段有效的婚姻,得到父母的认可是必然前提。因为这段婚姻不仅仅是两个人的结合,更牵扯到两个异性宗族的联合。这也是为何“私定终身”在古代被严令禁止,因为这就是在挑战当时的礼法尊严。

除了父母的认可以外,在这段婚姻中牵线搭桥的中间人,也是一个必不可少的条件,有了这个中间人,才能够继续接下来的婚姻礼法的章程。《诗经·氓》中的这一句“匪我愆期,子无良媒”,其中的这个“媒”字,就是指当时的媒人,媒人主要起一个牵线搭桥,谋合二姓者的作用,主要看这两人的品性才貌,门第身份是否合适。最后当这两点被完全满足以后,便进入了婚姻中极为重要的“六礼”

古时候的“六礼”,其实就像今日筹办婚礼,但是现在对于一些新潮的年轻人来说,有没有一场难忘的婚礼,或许已经没有那么重要。但是古代的“六礼”,对于明媒正娶的新人而言,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,因为它主要用来区别“妻与妾”的身份。前文中有提到,古代的婚姻制度主要就是“一夫一妻多妾制”,为了表明正妻的身份,男子在娶嫡妻过门之时,必须准备繁琐的“六礼”程序,这是身份的象征,如果娶妾的话,则不需要这道程序。

“六礼”主要贯穿在从商议结婚初始到完婚的整个过程,排在“六礼”之首的为“纳彩”,其实就是男方家派遣,媒人前往女方家提亲,得到女方的应允以后,才可以行“采择之礼”。第二礼是“问名”,这和第一礼合在一起进行,需要钱去提亲的媒人询问女方的生辰八字,然后“卜和八字”。接着就是第三礼“纳吉”,这就相当于现在社会的订婚手续,需要给女方家送去一些食物和代金。

第四礼“纳征”,男方行完“纳吉”之礼以后,女方家要用首饰、细帛等物,为女儿行聘礼,相当于现在结婚所用的“彩礼”。第五礼“请期”,俗称结婚选日子,两家订婚期婚姻达成。第六礼“亲迎”,这一礼节始于周朝,此后历代皆沿袭这一礼仪,它也是整个婚礼最早的开端,新郎需要迎娶新娘过门。不同的朝代迎亲礼规模不同,最常见的就是新娘骑马带红花,用八抬大轿将新娘迎回家门。也有些是女方家送亲,男方家在婚房迎候。经过这六礼,一段婚姻才算正式确立。

一纸休书,不一定能休妻

当这段婚姻成立以后,想要解除婚姻,并不是像电视剧中所演只需要男方“一纸休书”,妻子就会被扫地出门。古代社会虽然存在着男尊女卑的现象,但是也不能任由男子随意休妻,早在西周时期,想要休妻必须满足“七出”“三不去”,所谓“七出”就是妻子不孝、没有子嗣、淫荡乱族、身有恶疾、爱嚼口舌、妒忌他人、盗窃之罪,如果犯了这7种理由中的一条,丈夫才有权休妻。

从以上7条可以看出,这些大多都是在维护整个家族利益,所以体现着鲜明的男尊女卑的思想,对于女子而言并不公平。为了维护整个婚姻和社会的稳定,当时又出台了“三不去”,《春秋公羊传》中曾有记载:第一,妻子和丈夫一起为父母服丧三年,不得忘恩负义休妻;第二,贫贱时与妻子共患难,富贵后不得休妻;第三,妻子无所依附,没有娘家可归,丈夫不得休妻。如果满足以上三条,丈夫不得休妻。

其实古代的婚姻制度,并没有大家想象中那么简单,电视剧中所演绎的“三妻四妾”,也没有那么容易可以娶进家门。只是在那个男权社会,女子地位确实低下,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任何人都可以超越礼法的约束,随心所欲的娶妻生子,随心所欲的休妻娶妾。其实这只是中国古代婚姻制度慢慢历史长河中的一小部分,各个时代对于婚姻的法律制度还是有一定出入,现代社会所保留下来的婚姻制度,其实就是对古代婚姻制度的取其精华,取其糟粕。婚姻是一门学问,借古言今才能够走得长远。

(感谢阅读,图片来自网络,如有侵权,请联系作者删除)

参考文献:

《浅析中国古代婚姻制度与婚姻传统》

《中国古代婚姻制度中女性的地位》

《浅析中国古代婚姻文化》

百度百科

更新于:1小时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