病机,即疾病发生、发展与变化的机理,疾病的发生、发展与变化与患病机体的体质强弱和致病邪气的性质密切相关,病邪作用于人体,机体的正气必然奋起抗邪,而形成正邪相争,破坏了人体阴阳的相对平衡,或使脏腑、经络的功能失调,或使气血功能紊乱,从而产生全身或局部的多种多样的病理变化。
因此,尽管疾病的种类繁多,临床征象错综复杂,千变万化,各个疾病、各个症状都有其各自的病机,但从总体来说,总离不开邪正盛衰、阻阳失调、气血失常、经络和脏腑功能紊乱等病机变化的一般规律。
邪正盛衰,是指在疾病过程中,机体的抗病能力与致病邪气之间相互斗争中所发生的盛衰变化。这种斗争,不仅关系着疾病的发生,而且直接影响着疾病的发展和转归,同时也影响着病证的虚实变化。
所以,从一定意义上来说,许多疾病的过程,也就是邪正斗争及其盛衰变化的过程。
在疾病的发展变化过程中,正气和邪气这两种力量不是固定不变的,而是正邪双方在其斗争的过程中,在力量对比上发生着消长盛衰的变化。
一般地说,正气增长而旺盛,则必然促使邪气消退;反之,邪气增长而亢盛,则必然会损耗正气,随着体内邪正的消长盛击,形成了病症的虚实变化。
《素问·通评虚实论》说:“邪气盛则实,精气夺则虚。”实,主要指邪气亢盛,是以邪气盛为矛盾主要的一种病理反映。也就是说,致病邪气的毒力和机体的抗病能力都比较强盛,或是邪气虽盛而机体的正气末衰,能积极与邪抗争,故正邪相搏,斗争剧烈,反应明显,在临床上出现一系列病理性反映比较剧烈的有余的证候,即谓之实证。
实证常见于外感六淫致病的初期和中期,或由于痰、食、水、血等滞留于体内而引起的病证;如临床上见到的痰涎壅盛、食积不化、水湿泛滥、瘀血内阻等病变,以及壮热、狂躁、声高气粗、腹痛拒按、二便不通、脉实有力等,都属于实证。
虚,主要指正气不足,是以正气虚损为矛盾主要方面的一种病理反映。也就是说,机体的气、血、津液和经络、脏腑等生理功能较弱,抗病能力低下,因而机体的正气对于致病邪气的斗争,难以出现较剧烈的病理反映,所以,临床上可出现一系列虚弱、衰退和不足的证候,即谓之虚证。
虚证,多见于素体虚弱或疾病的后期,以及多种慢性病证。如大病、久病,消耗精气;或大汗、吐利、大出血等耗伤人体气血津液、阴阳,均会导致正气虚弱,出现神疲体倦、面容憔悴、心悸气短、自汗、盗汗,或五心烦热,或畏寒肢冷,脉虚无力等正虚的临床表现。
邪正的消长盛衰,不仅可以产生单纯的虚或实的病理变化,而且在某些长期的、复杂的疾病中,往往又多见虚实错杂的病理反映。
这是由于疾病失治或治疗不当,以致病邪久留,损伤人体正气;或因正气不足,无力驱邪外出;或正虚,而内生水湿、痰饮、瘀血等病理产物的凝结阻滞。
以上种种因素,均足以导致疾病的由实转虚或因虚致实的转化,同时也足以导致疾病的正虚邪实、正衰邪恋等虚实夹杂的错综复杂的病理变化。
总之,在疾病的发生和发展过程中,病机的虚和实,都只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,因而,由实转虚、因虚致实和虚实夹杂,常常是疾病发展过程中的必然趋势。
因此,在临床上不能以静止的、绝对的观点来对待虚和实的病机变化,而应以能动的,相对的观点来分析虚和实的病机。
病机的或实或虚,在临床上均有一定的征象可循,但必须指出,临床上的征象,仅仅是疾病的现象,在一般情况下,即是现象与本质相一致的情况下,可以反映病机的虚或实。
在特殊情况下,即疾病的现象与本质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,在临床上往往会出现与疾病本质不符的许多假象,这些假象是不能反映病机的虚或实的,因而有“至虚有盛候”的真虚假实和“大实有羸状”的真实假虚。
真实假虚中假象的出现,常常是由于实邪结聚,阻滞经络,气血不能外达所致;真虚假实中假象的出现,常常是由于脏腑的气血不足,运化无力所致。
因此,分析病机的虚或实,必须透过现象看本质,才能不被假象所迷惑,真正把握住疾病的虚实变化。
在疾病的发生、发展及其转归的过程中,邪正的消长盛衰,不是固定不变的。在一般情况下,由于正气不虚,具有抗御病邪的能力,能逐渐战胜病邪,而使疾病得到好转或全愈。
但是,在某些情况下,由于正气抗御病邪的能力低下,或正气未能来复;邪气日益滋长,而使疾病日趋恶化,甚则导致不良结局。
因此,疾病的转归,实质上取决于邪正的消长盛衰,正胜邪退,疾病趋向于好转和痊愈,邪胜正衰,则疾病趋向于恶化,甚则导致死亡。
1. 正胜邪退
正胜邪退,是在邪正消长盛衰发展过程中,疾病好转和痊愈方面转归的一种结局,也是在许多疾病中最常见的一种转归。
这是由于患者的正气比较充盛,抗御病邪的能力较强,或因及时地得到正确的治疗,则邪气难以进一步发展,进而促使病邪对机体的作用消失或终止,机体的脏腑、经络等组织的病理性损害逐渐得到修复,精、气、血、津液等的耗伤也逐渐得到恢复,机体的阴阳两个方面在新的基础上又获得了新的相对平衡,疾病即告全愈。
2. 邪胜正衰
邪胜正衰,是在邪正消长盛衰发展过程中,疾病向恶化甚至死亡方面转归的一种结局。这是由于机体的正气虚弱,或由于邪气的炽盛,机体抗御病邪的能力日趋低下,不能制止邪气的致病作用及其进一步的发展,机体受到的病理性损害日趋严重,则病情因而趋向恶化和加剧。
若正气衰竭,邪气独盛,气血、脏腑、经络等生理功能衰惫,阴阳离决,则机体的生命活动亦告终止而死亡。
以“道”相通,未来世界宗教革新(人类和谐共存)纲要性探析
首先阐明,人类存在“概念固化”的共性弊端——人为设定一个概念,就概念而概念,限于概念之中,错失对事物真相和自然大道的完整认识与实践,不能有效解决实际问题。
以此,对待“概念” 应当遵循“立足本原,着重内涵,与时俱进,动态变化,解决问题,实事求是”原则。本文“宗教”及“道教”概念即如此,并以道教思想为基——大道相通,就未来世界宗教革新(人类和谐共存)进行纲要性初步探析,体现出“道”本身“其大无外、其小无内、无所不在”的内涵特征以及宗教“继承传统、与时俱进、生存为本”的革新观,简述如下:
1、科学、民主是历史进步的产物,和谐、自由是人类永恒的追求。但是,历史今天,人类生存面临重要问题:人本侵犯自然,物欲腐蚀心灵,多元各自政,信仰错乱方向……使得科学脱离人文,民主徒有虚名,和谐无从奠基,自由异化泛滥……人类生存所有问题归结起来表面看已经造成“天怒人怨”,实质则为“心灵劫难”。
2、宗教以探寻宇宙、生命、社会真相为本——唯有发挥宗教心灵导向、化解及抚慰作用——教化心灵,启发智慧,鼓励自由,约束放纵,消除愚昧,拯救狂妄,与政治、法律等社会诸多机能协调统一,促进构建人神共治,才是人类社会最终出路。但是,宗教内涵与形式两方面同时需要传承革新,与时俱进,以体现人文与科学、精神与物质、信仰与修炼、智慧与道德、治国与平天下相统一,而辩证处理宗教“教化”、“教会”及其与社会、国家、民族对应关系,探求并致力于实现人类生存之身心自由。
3、“人神共治”不同于历史上狭义宗教凌驾于政治之上的政教合一,而依据信仰、修炼与秩序管理的统一进行设定——立足自然整体观,既是原则,又是方法,还是目标,在精神纯美与世俗需求之间建立平衡,实现人自身、人与社会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。也就是说,以人、神、自然共同智慧立足解决人性弊端,实现信仰、修炼、道德、良心、法律、秩序、民主、制衡等一系列社会目标的完善管理。
4、无论个体的人,还是社会群体,唯以“天、地、人”三道(规律、原则、方法)制衡才能够实现“人神共治”——“天道”代表心灵(心性)修炼,符合自然大道,“地道”代表不同地域、民族、国家历史传统,“人道”代表当前社会世俗需求。遵从三道统一,使得人类在满足世俗需求和拯救灵魂之间建立平衡能够实现。
5、面对人性“概念固化、执偏概全、欲望过度、元气损耗、言行不一”的共有弊端,人类遵从三道统一即在真理与邪说、正义与邪恶之间做出选择和平衡——培本固元,扶正祛邪,造福人间,减少灾难,体现出天有好生之德。
6、当前宗教及整个人类出现问题积弊已深,非“多元一统”不能解决问题。多元化的思想混乱——“百家争鸣”时代如何实现“一统”?唯有宇宙之“道”贯通天地,贯通万物,贯通多元化思想,冲破概念固化,萃取内涵实质——实施革新,才能够在人类文明的继承中糅合当今成就得以实现——既尊重生命个体、各文明及宗教“多元”存在,又使生命个体、各文明及宗教回归(遵从)同一大道真理,并且在一定范围内实现民族、国家或共同体的“一统”。否则,各自站在自我立场,各自服务自我利益,只能导致意识形态和社会秩序的混乱。
7、革新在于应用。应用在于适宜。适宜在于立足现实,体悟大道,传承历史,糅合文明,开拓进取,不拘一格,相对圆满有效解决人类当前及未来存在问题。
8、道教以宇宙之“道”为最高信仰和教化依据。“道”做为万物诞生的本原,不仅是意识形态的概念存在,而且是超越意识形态的客观独立存在——其前者存在远远不能够真实反映后者,决定人类现实问题永远需要不断调整、补充和完善。所以,“道教”做为现实生活中的一种客观独立存在,远大于概念存在,不应被概念束缚和局限,而立足真实体验及当前状况,并以历史传统为依据,做以调整、补充和完善。
9、道教即中华祖先以“道”的理念赋予子孙后人(龙的传人)之教化,包括狭义道教——具有特定教义、教规、仪程、团体性质与广义道教——具有民族、国家意识形态实施全民教化性质的统一。史实证明,道教源自中国远古文明,自盘古开天至三皇五帝以来形成整个中华文明史“道统”传承——正是中华民族早期祖先对“道”的天人合一的实践、认识与教化,才形成并维系中华博大文明。如果脱离狭义与广义道教的存在,中华民族及文明将不复存在。以此,完整、真实的道教概念与“无神论”及社会学者通常所谓“道教”概念有本质差异,前者认为道教由中华早期祖先人神直接沟通直接创立并演变,后者则狭义认为由张道陵创立,并是人类意识形态的产物,形成对道教的割裂认识。
10、世界各宗教、人类各族群、宇宙各万物以“道”为存在根本和演化,顺则生,逆则亡。“道”的实质即具有“阴、阳”两种相对属性平衡一体的混元真炁(气)——同时具有物质、能量、信息(灵性)的统一,造化生成万物,化身宇宙至尊,世界各宗教、人类各族群、宇宙各万物依据不同体悟对其称谓不同,如“盘古、盘古老祖、鸿君老祖、玄天老祖、皇天老祖、元天真人、天真皇人、无极老祖、无极老母、无量天尊、祖始爷、老天爷、天帝、上帝、真主”等,凡蕴含“开天辟地创世纪、宇宙永恒至尊大神——造物主”之称谓,概指其也——智慈兼备,威仪大方,法力无上,人神共仰。人类信仰其,与其能量和智慧沟通,既祈保平安,又实现心灵回归终极价值,等同追求与遵循自然大道——高扬真知与慈善(顺从自然规律),力挽无知与卑劣(违背自然规律),体现出信仰与修炼、科学与人文的统一,具有教化及拯救人类普世价值。
11、道教对混元真炁具有独到而系统认识,认为混元真炁不仅孕育造化最初生命盘古,而且对于“开天辟地”起主导作用,称谓“先天元炁”,《道德经》描述为“一”:天得一以清,地得一以宁,神得一以灵,谷得一以盈……,圣人抱一为天下式 ……天地生成之后阴、阳二气交合形成“后天元炁”,《道德经》描述为“三”,具有诞生生命万物的本原能量和信息,称谓“灵魂”——灵魂元炁相对宇宙而言属于“后天”,但相对生命肉体而言又属“先天”。同时,生命肉体由父母阴、阳精气物质交合之元炁(受精卵)孕育生成——两者“元炁”对于生命体而言同属“先天”,共同构成生命体具有能量与智慧的本质存在和有机运转。但是,大多生命体失却清静心,不认识生命本质与修行,对于元炁只知用而不知节,更不知养,造成身心疲惫,愚昧昏沉,害己害人,苦不堪言。另一部分生命体心态清静,静则阴阳平衡合于元炁特征,元炁得以节、养,生命体获得运转必须的能量与信息(灵性、智慧)。以此,以提升灵魂能量和信息的修炼称谓“修真”,修到一定程度即所谓“明道”或“得道”,并以炁的是否充足反映出“道行”高低。
12、人类战争、冲突不仅发生在同一宗教与文明之内,而且发生在不同宗教与文明之间,反映出人类本身对绝对永恒“大道”真理认识及实践的局限性与悲哀性,同时反映出人类所认识及实践的永远只能是相对真理,即世界各宗教、人类各族群、宇宙各万物永远不能代表绝对真理,唯有宇宙至尊能够代表,但其隐于无形,从来不曾直接临世,仅以派遣使者方式传播文明,形成相对真理。以此,对“道”的虔诚、虚心信仰和修炼必将成为全人类共有课题(任务),而使得人类有神论、无神论以及各宗教信仰、修炼者走到一起:同根同源,道炁相连,感应无形(大道),实践有形,克服小我,存异求同,共同谋取和谐生存最大福祉。
13、宗教以“人、神”共同存在为存在——依据“阴阳互根、对应并存”原则,人的灵感反映来源于神,有什么样人就有什么样神。反之亦然。人、神表现为同一生命本体的“阴”、“阳”形态。由于“阴”、“阳”形态不同,人、神以“灵魂感应”、简称“灵感”沟通。“灵感”来自于个体的人的灵魂反映,与个体的人“道行”——真实反映“道”的能力有关,仅代表个体的人的认识。以此,神既是客观独立存在,又是人类意识形态的反映——人即神,神即人,人、神既独立又统一,辩证表现为神支配人,人体现神。而可以说,一个人、一个民族的文明与智慧代表其人、其民族之神的法力与智慧——在世界范围,神不是永恒唯一的概念,而具有民族性、宗教性、历史性。不同宗教信仰的神,与不同民族或人群有直接文明渊源,或有一定血统渊源。同时反映出,人类文明复杂历程代表神界复杂历程——神界与人间大致对应。也就是说,人、神虽然“意识形态”和“生存方式”不同,但是共同遵从同一“大道”真理——只有“大道”永恒,人、神以“道”相通,共同遵从。
14、在世界范围内,一定意义可以说,神话传说或宗教神学诞生一个民族,或者说,一个民族如果没有神话传说或宗教神学,就没有传承生命力!而值得自豪的是,唯一仅有中国“盘古开天地”神话传说或道教神学具有思想性、逻辑性和系统性的完整统一,反映中华文明对于世界(宇宙)本原高度认识,成为世界上唯一未曾断线的文明。因此,中华民族无论将盘古做为“中华根祖”景仰,还是做为“天帝至尊”景仰,都具有“法力无边,智慧无上”史实依据,使中华民族自尊、自强、自信、自豪、自责、自励,屹立世界东方。以此,道教“培本固元、扶正祛邪、独立自主、和平共处、以己为本、以外为用、本用结合、和谐共存” 思想,称谓“道德文明”——不仅以“道”的真理认识直接转化为科技与文化艺术生产力,而且以“德”的人文实践直接决定社会和谐与进步发展,谋取实现人类生存身心自由,树立人类文明典范。
15、客观而言,地球生命、包括人类如何诞生及确切诞生时期,今人难以考证。也就是说,没有充足理由断定人类是地球最初及永恒生命——以及万物之灵。但是,可以断定,人类是自然界诸多生命曾主宰地球之后优胜劣汰——“合道则生,背道则亡”的成就——反映出天帝造化万物,并选择遵从其旨意的不同生命主宰地球。以此,可以说,只有人类诞生之后,才有人格化的天帝存在。如果人类违背天帝旨意,必然有其他生命以“道”的原则和方法取代人类主宰地球,人类或者不能够存活,或者任由其他生命支配和奴役——既是天帝旨意,又是大道选择。
16、依据能量不灭定律,如果人类不能够存活地球,则灵魂必然向其他时空转化。如何转化?能量及智慧低者,转化地球,为其他生命(邪灵动物)所主宰。绝非虚言,现实生活“邪灵”附体祸害人类事例——各类精神病、顽固绝症、流行疫病等比比皆是。只不过人类主宰地球,这种事例还相对属少数。另如人类历史上***者,除自身邪淫外,受“邪灵”支配造成人类大范围劫难。只有提升灵魂(元气)能量和智慧,向地球以外适宜生存的时空转移才是出路。以此,人类有生必然有灭,没有绝对永恒,人类生存唯一重要意义在于立足世俗需求实现灵魂升华,相对实现身心自由。
17、本质而言,人类劫难唯一归结为心灵(灵魂)劫难,元气耗散,不知亦不能回归,坠入“邪气”侵袭苦海之中,非天帝所代表正神拯救与自我修炼不能免除。所以,人类虔诚信仰天帝(及神界)价值和意义在于人类以“心灵回归——清静”方式获取造化人、神共同的本原——元气(混元真炁),以修持生命必须的能量及智慧。接下来,人类又持续以“阴阳平衡”为特征的元气相对持久维持心灵清静,提升道德素养。所谓“人不远道,道不远人”,以实现“我生存,众生亦生存;我自由,众生亦自由”,而实现人类生存(和谐秩序)良性循环。以此,体现出(宗教)信仰与(元气)修炼的统一,具体表现为天帝教化,启发智慧,清静自然,节制欲望,化解仇恨,宽恕博爱……
18、关于正、邪——天道循环,宇内没有绝对存在——“正、邪”只是概念上的划分和相对存在,正中有邪,邪中有正,正、邪象征生命或者事物生长、化育及衰败、消亡自然规律的内在因素及表象存在,并且相互转化,对生命存在或事物运转发挥相互依存重要作用——现代科学证明有“正、反”物质同时存在。对生命体而言,正、邪有内外之分。并由于生命存在“有诞生必然有消亡”自然固有规律,邪气通常不同程度胜过正气,以邪气占主导,所谓“十人九邪”。这是任何生命包括人、神不可完全扭转的。只有发挥人、神做为主观能动性,修养补充先天元气,才有可能相对改观——人、神元气充足,代表其“道行”或者说“功力”高深,也就是说元气造化万物、所固有阴阳平衡“清静”的能量和灵性相对较大,大于人体内邪(气)与外邪(气)总和的能量及灵性,而使正气暂时胜过邪气,即正气上升,邪气下降,使生命体身心相对逍遥自由。以此,即便是神、更何况人唯有修持元气、超越“正、邪”才能相对持久实现身心自由,而摆脱或延缓正(神)转变为邪(魔)的生死轮回。
19、宗教对人类生存发挥重要积极作用。但是,不可否认,(由于人性弊端)人类在宗教信仰过程中始终不可避免存在“不求真而信,不务实而信,不全面而信”—— “迷信”及宗教异化变质问题。也就是说,迷信及异化不是宗教本质,而是宗教产生、传播、信仰过程不可避免的衍生品——有正信必然有迷信,有正统必然有异化,宗教必然存在某些不完善以及败坏声誉的诸多事例,或使宗教脱离“教化”内涵实质,仅存“教会”外在形式,产生“伪宗教”或不完善宗教,或严重发展到宗教对立面,产生所谓“邪教”——具有“精神鸦片”——欺骗性及伪科学性特征,极大伤害人类信仰情感及需求。以此,世界任何宗教都存在宗教本身的两大派系或者说两大属性:“正教”与“邪教”,中国神话作品《封神演义》所谓“阐教”与“截教”——其不是某一宗教称谓,而是宗教本身“正、邪”两大属性的相对概念,核心问题在于是否遵从大道真理。
20、宗教代表不同地域文明及相对真理。世界宗教冲突的主要原因在于对信仰(宇宙)至尊的割裂认识与专制独断——“唯我信仰才是真神,唯我信仰才是最高”。同时,正是由于交流传播过程中“反客为主”的状况激化与挑起宗教冲突。
21、世界上任何一个宗教(只代表地域文明及相对真理)都不能独立解决世界问题。世界宗教和谐共处在于遵从道德文明:培本固元,扶正祛邪,独立自主,和平共处,以己为本,以外为用,本用结合,和谐共存——体现出人类为同一“大道”所生、世界宗教和谐共存的必然性和必要性。
22、世界宗教“阐教”派系需要交流合作,条件成熟时召开“弘扬大道精神,树立宗教正信,共谋人类福祉”世界宗教大会,承担世界宗教和谐共处主导责任。
23、宗教信仰者以信仰与修炼的统一,人神沟通,道炁相融,追求自由而无时无刻不自由,消除愚昧而无时无刻不愚昧——永远是“道”的谦卑信仰、修炼者。
此外,在邪正消长盛衰的过程中,若邪正双方的力量对比势均力敌,出现邪正相持或正虚邪恋,邪去而正气不复等情况,则常常是许多疾病由急性转为慢性,或留下某些后遗症,或慢性病持久不愈的主要原因之一。
本文作者:于十八